2026 年 9 月 · 5 分钟阅读
欧盟AI法案合规清单:已生效义务逐条核对

关键定义
已生效义务(In-force obligations) 截至 2026 年 9 月已可强制执行的《AI 法案》条款:2025 年 2 月 2 日的不可接受 AI 实践禁令、2025 年 8 月 2 日的通用 AI 模型(GPAI)义务、以及 2026 年 8 月 2 日起的 Article 50 透明度义务和完整市场监督与执法框架。
信息请求(RFI, Request for Information) 欧盟 AI Office 依据执法权发出的正式信息索取函,要求企业在限期内提交技术文档、训练数据来源说明、风险评估与缓解措施。2026 年 9 月首批测试阶段执法中已向 30 多家 AI 企业发出。
高风险义务推迟时间表 《数字综合法案》(EU) 2026/1744 修订后的高风险系统义务生效日:Annex III 独立高风险系统推迟到 2027 年 12 月 2 日,Annex I 嵌入受监管产品的 AI 系统推迟到 2028 年 8 月 2 日;透明度义务不在推迟范围内。
执法已经开始:30+ 家 AI 企业收到欧盟 AI Office 信息请求。按生效顺序整理的企业合规清单——8 月 2 日起强制执行的透明度义务、推迟到 2027/2028 的高风险条款时间表,以及监管现在要求的文档证据链。
执法现状:首批信息请求已经发出
9 月,欧盟委员会证实 AI Office 已向全球 30 多家 AI 企业发出信息请求(RFI),要求提供模型测试、事件报告与风险缓解的文档证据。这批 RFI 被官方定位为“测试阶段”执法——目的不是立即罚款,而是校准后续执法强度。但它同时确立了一个先例:监管不再等待企业自觉,而是主动索取证据。对收件企业而言,RFI 有法定回应期限,沉默本身即构成违规。
这意味着《AI 法案》已经进入“纸面义务 → 执法档案”的阶段。企业提交的所有回应都会进入监管档案,并与公开披露口径比对——夸大合规进度的公开声明,本身就是风险。
义务时间线:什么已生效,什么被推迟
《数字综合法案》生效后,义务按三个层级生效,企业应按“已生效”而非“高风险”来安排优先级:
已生效 · 2025 年 2 月起:不可接受 AI 禁令
社会评分、操纵性或欺骗性 AI、工作场所情绪识别、无针对性面部抓取等实践已全面禁止。罚则最高 3500 万欧元或全球年营收 7%。
已生效 · 2025 年 8 月起:GPAI 通用模型义务
通用 AI 模型提供商须维护技术文档、公开训练数据摘要、执行版权政策并发布模型卡。系统性风险模型(累计算力超阈值)还须做对抗测试与严重事件报告。
已生效 · 2026 年 8 月 2 日起:透明度 + 执法
Article 50 对所有风险等级生效:聊天机器人披露 AI 身份、深度伪造加标签、AI 生成内容带机器可读标记。国家监督机构与 AI Office 的调查权、文档索取权、责令改正权同日激活。
已推迟 · Annex III → 2027-12-02 / Annex I → 2028-08-02
就业、教育、执法、关键基础设施等高风险系统的核心义务(质量管理体系、合格评定、人工监督)被综合法案推迟;但透明度、禁令、GPAI 义务不在推迟范围。
清单 A:今天就必须合规的六件事
这些义务现在可被执法核查,没有宽限期:
① AI 身份披露:所有面向用户的交互式 AI(客服 bot、语音助手、Copilot 类产品)必须在交互中明确告知用户正在与 AI 交互。② 生成内容标记:AI 生成或修改的文本、图像、音视频输出需带机器可读标记;深度伪造内容必须显著加标签。③ 禁令审查:盘点在用 AI 功能,确认无社会评分、操纵性交互、工作场所情绪识别等禁止类实践。④ GPAI 文档:模型提供商须备齐技术文档、数据摘要、版权政策;使用第三方模型的企业应向供应商索取并留存这些文档。⑤ RFI 响应流程:指定监管函件的接收与回应责任人,预演 30 天内完成证据组卷的流程。⑥ 供应商合同条款:采购 AI 功能的合同应写入合规分工、文档交付义务与事件通报义务——监管链条会向上下游传递。
清单 B:推迟窗口内必须做完的六件事
高风险义务推迟到 2027/2028 不是豁免——是把准备工作变成可执行窗口:
① AI 系统盘点:建立全公司 AI 系统清单(自建 + 采购 + 嵌入 SaaS 的隐藏 AI 功能),多数企业在盘点中发现比预期多 30-50% 的系统。② 风险分级:按 Annex III 分类逐一判定每个系统是否落入高风险域(就业、教育、信贷、执法、关键基础设施)。③ 差距分析:对照高风险义务清单(质量管理体系、风险管理、数据治理、技术文档、日志、人工监督、准确性稳健性网络安全)逐项标记缺口。④ 日志与证据链:高风险系统须自动记录运行日志;现在建立统一日志结构,未来直接复用为合格评定证据。⑤ 事件报告流程:严重事件报告义务已有明确时限(严重事件 15 天、致死 10 天、关键基础设施中断 2 天),预案必须包含监管通报路径。⑥ 治理角色:明确 AI 合规负责人与部署方/提供方角色划分——同一企业在不同系统上可能同时是 provider 和 deployer,义务不同。
监管会查什么:证据链比声明更重要
首批 RFI 的内容释放了一个明确信号:监管要的是文档,不是承诺。AI Office 索取的四类材料——模型测试记录、训练数据来源说明、风险评估报告、已部署缓解措施清单——本质都是“证明你做过了”的证据链。企业合规的差距往往不在“没做”,而在“做了但没留痕”:评估会议没有纪要、模型测试没有存档、供应商尽调没有书面结论。这类缺陷在 RFI 回应期才暴露,为时已晚。
实务上的判断标准很简单:把每一项合规动作当成“要交给律师和监管看的证据”来设计。AI 系统清单要有版本时间戳;风险评估要有签字记录;供应商文档要有索取和留存的邮件轨迹;透明度披露要有上线截图存档。证据链完整的组织,RFI 是 30 天的组卷工作;证据链缺失的组织,RFI 是一次合规造假的诱导测试。
参考来源
- EUR-Lex: Regulation (EU) 2024/1689《AI 法案》— eur-lex.europa.eu/eli/reg/2024/1689/oj
- EUR-Lex: Regulation (EU) 2026/1744《数字综合法案》— data.europa.eu/eli/reg/2026/1744/oj
- European Commission: The enforcement framework of the AI Act — digital-strategy.ec.europa.eu/en/policies/enforcement-ai-act
- EU AI Act Service Desk: Timeline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EU AI Act — ai-act-service-desk.ec.europa.eu/en/ai-act/timeline
常见问题
现在哪些《AI 法案》义务已经生效?+
三层义务已经可强制执行:2025 年 2 月起的不可接受 AI 实践禁令(社会评分、操纵性 AI 等);2025 年 8 月起的 GPAI 通用模型义务(技术文档、版权政策、模型卡);2026 年 8 月 2 日起的 Article 50 透明度义务与全部市场监督执法权——聊天机器人必须披露 AI 身份、深度伪造必须加标签、AI 生成内容必须带机器可读标记。
收到 AI Office 的信息请求(RFI)怎么办?+
RFI 有法定回应期限,沉默本身构成违规。收到后应立刻指定单一责任人统筹回应,按函件要求逐项提交:模型/系统技术文档、训练数据来源与权利清理说明、风险评估报告、已部署的缓解措施清单。所有提交内容会进入执法档案,回应口径要与公开披露一致——9 月首批 RFI 属于测试阶段执法,目的是校准后续执法强度。
高风险义务推迟到 2027/2028,现在还需要准备吗?+
需要。推迟的只是 Annex III/Annex I 高风险系统的核心义务(质量管理体系、合格评定等);透明度义务、禁令、GPAI 义务全部按期生效。更重要的是,高风险合规的证据链(AI 系统盘点、风险分级记录、文档模板、日志体系)需要 6-12 个月建设周期——现在开始差距分析的企业才能在 2027 年 12 月前从容达标。
非欧盟企业要遵守《AI 法案》吗?+
只要 AI 系统的输出在欧盟境内被使用就适用——不需要在欧盟设有实体。向中国或美国企业提供 AI 功能、且输出会触达欧盟用户的产品同样在管辖范围内。9 月首批 RFI 的收件方就包括非欧盟模型提供商。
不合规的罚则上限是多少?+
违反不可接受 AI 禁令:最高 3500 万欧元或全球年营业额 7%(取高者);违反大多数其他义务(含透明度):最高 1500 万欧元或 3%;向监管机构提供虚假信息:最高 750 万欧元或 1%。中小企业按较低档执行,但义务本身不豁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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